采购人落实需求管理为什么会不到位?为什么有些采购人实现了采购、财务、业务合作的管理机制,采购需求管理依然流于表面?基层采购人员业务不精,如何精准管理采购需求?面对采购需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9月20日,在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主办的以“修法 需求 标准”为主题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研讨会上,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政府采购处处长沈桑阳分享了三个解决办法。
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政府采购处处长沈桑阳
需求管理关口前移 至项目储备环节
采购人需求管理为什么难到位?沈桑阳认为,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大多数采购人都是根据预算来做采购需求,更关注如何顺利获批预算,以及能否“合法、合规、高效执行预算”,而忽略了源头上的采购需求是否明确合理、预算是否匹配需求等关键问题。
“采购需求不是简单地编制采购文件或者简单地执行预算。”沈桑阳建议,采购人要建立“大需求、小需求”概念。“小需求”即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提出的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,“小需求”在预算编制后细化即可;而“大需求”则需要将采购需求关口前移至预算编制之前,让采购人建立起“预算因需求而产生”的概念,即在项目储备环节就启动采购需求管理,真正发挥需求对预算编制的牵引作用,形成足够的“时间差”,给采购人充分的时间论证、细化和完善采购需求,这样有利于提高采购需求的科学性,有利于从基础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,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。
规范采购需求管理 标准+体制 缺一不可
如何规范推进采购需求管理?沈桑阳认为,需要解决采购需求标准和体制两个问题。
一是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或者经常性服务项目(比如审计服务、绩效评价服务)等,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参考指引,细化该类项目需求管理的基本要素、基本要求、文本体例和主要内容。同时,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行业的业务项目采购需求标准。
二是建立以采购需求牵引全链条的融合管理机制。近期某项调研显示,87%单位的采购需求管理实现了采购、财务、业务合作的管理机制,但是该机制只是简单地由财务部门确定预算、采购部门制定计划及采购、业务部门提需求的分工管理,而不是需求端的融合管理。需求管理的多部门合作机制,应当是业务部门在充分了解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前提下,结合实际工作提出需求,初步确定预算后进一步根据单位整体预算适当调整需求。
提升需求管理水平 加大数据分析应用
“上述提及的调研显示,78%采购人表示政府采购管理最大的难题是,政策多且复杂,尤其基层的采购人员更难做好采购需求管理。”沈桑阳建议,通过信息化、智能化寻找解决办法,面向政府采购工作全链条实施大数据管理。实现两个目标:一是内部需求管理通过电子化实现多部门控制;二是针对审计、绩效评价等同质化项目形成标准,或者加大对采购结果的大数据分析。
此外,沈桑阳还分享了其对新能源公务用车需求的思考。沈桑阳建议,新能源车厂家应着力完善辅助资源,尤其是充电桩的建设,解决新能源车的续航里程问题,是保证新能源车实现市场突破的重要基础。